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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十四五”末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
来源:安徽商报  时间:2021年10月20日 

  近年来,城镇低收入者、城中村以及新市民等住房问题一直是我省住建部门的关注重点,依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广大居民的住房条件和品质已有显著改善。近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截至今年8月底,我省棚户区改造已开工12.36万套,开工率82.25%,已基本建成11.91万套,完成率94.28%。按照计划,我省将在“十四五”末基本完成城镇棚户区改造,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390多万棚户区居民圆了安居梦

  自2013年开始,我省先后编制了安徽省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2015-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计划以及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计划,并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其中,从2019年开始,我省重点攻坚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林区、垦区棚户区。

  据统计,“十三五”期间,我省棚户区改造累计开工135.81万套,超额完成城镇住房保障“十三五”规划确定的改造105万套棚户区目标任务,390多万居民“出棚进楼”,圆了安居梦。

  “十四五”期间,我省将保持棚改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预计将在“十四五”末基本完成城镇棚户区改造,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新市民群体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我省还实行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对全省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依申请应保尽保,并逐步将新市民纳入保障范围。“十三五”期间,我省公租房实物配租90.59万套,发放租赁补贴21.14万户,111.73万户居民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通过实施分类精准保障,我省对公租房房源不足的地区,进一步加大租赁补贴发放力度,实现对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合理轮候期内给予保障。加强对环卫、公交等基本公共服务行业困难职工以及符合条件的青年医护人员、青年教师、引进人才、退役军人等新市民群体精准保障力度。

  据悉,全省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无房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群体占公租房保障对象的43%,15.98万户环卫、公交从业人员等基本公共服务住房困难群体享受公租房保障。

  为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住房困难,我省还将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拟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姜志远

编辑:高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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