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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先看“身份”?界首市“聚英河畔”限定销售对象引争议
记者调查得知,其本系租赁型人才公寓项目,中途变更成“商品房”
来源:安徽商报  时间:2021年07月27日 

  看起来无差别的楼盘,竟然只向国企、事业单位及政府机关里等“特殊人群”出售,价格还有1~4万元不等的优惠。近日,多位阜阳界首市民向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爆料,当地一个由国有企业开发的楼盘不仅有名校和地段加持,价格也不过7300元/平方米。而该楼盘所占用的国有土地,出让时还被特别备注为用于租赁用出租房的人才公寓建设。

  小范围出售的“优质楼盘”

  绿化率高达35%,容积率只有1.5,面朝“万亩森林”,背靠优质学区;小区配套也是顶级存在:设有茶吧、书吧休闲广场、健身活动中心、幼儿园等场所,配备网球场和羽毛球场”;一字型排列的楼栋更是让整个一楼住户也能享受充足光照……

  这样的楼盘,开盘价7300元/平方米,在界首市高档小区里,价格也并非很高。而这个名为“聚英河畔”的楼盘,有着特殊的销售人群。“只有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企员工才能买到这个楼盘的房子。”一位张姓市民这样告诉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即便你有钱,只要你不是以上这几种身份,你也买不到这里的房子。”

  7月16日,在界首市滨河路和天润路交口聚英河畔项目现场,记者注意到,整个楼盘虽然狭长,却都沿滨河路而建,而滨河路另一侧则是一片巨大的公园。“小区的北门正好是对着公园。”

  在项目部销售中心,记者以普通购房者身份咨询购买政策。一位销售人员介绍,该楼盘只向界首市的在职公务员、国企及事业单位职工出售;此外,部分房源还针对政府引进人才出售。而听说记者无以上身份,该销售人员则婉拒向记者售房。

  记者现场了解到,聚英河畔项目分为东西两部分,共有十栋楼;先期开盘的是西边五栋楼。该楼盘共有三种户型。其中最大的为135平方米,其次为104平方米,最小房源也有71平方米。

  更令人羡慕的是,“有资格”的人群购买聚英河畔房子,总价在上述价格基础上还有优惠。“引进人才的可以优惠4万元,普通客户可以优惠一两万元。”

  “中途变道”的租赁房项目

  对于聚英河畔限定对象的销售方式,老张等当地市民表示非常不解:土地是国家的,开发商交出让金盖房子,理应向全体市民出售,而如今普通老百姓为何买不到这里的房子?它为何又只能向公务员、国企及事业单位等特殊人群出售?这种排他式销售的依据何在?是否有集资房之嫌?

  记者调查了解到,这一切都是和当初这里的国有土地出让有关。资料显示,聚英河畔开发单位为界首市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界首瑞达房产),投资方为界首市城乡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界首城乡建设公司)。公开信息显示,界首城建为界首瑞达房产股东,持股比例为100%。

  “当初这片土地是用来做人才公寓项目建设,并且是作为出租房租赁给引进人才的。”采访中,一位熟悉该土地性质的知情者告诉记者。

  记者注意到,聚英河畔所在地块于2019年挂牌出让。根据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公告【2019】11号文件,该宗土地约67亩,用途为居住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起始价为163万元/亩和177万元/亩。

  公告特别备注,根据界首市城乡建设公司【关于我市人才公寓建设用地的联系函】(界城乡建设【2018】42号)要求,该宗地用于界首市人才公寓项目建设,人才公寓建成后作为出租房租赁给引进人才使用。

  “当初也有开发商看中这块土地,但看到这样条件自然退避三舍。”一位知情者介绍。

  在聚英河畔售楼部,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楼盘“五证齐全”,完全可以办理房产证。而本用于租赁用人才公寓项目建设的土地,为何能建成商品房小区?这其中的预售许可证,又是如何取得呢?

  7月16日下午,界首市房地产发展中心负责人段培虎告诉记者,之前他们接到过举报,也让开发企业暂停出售;但后来土地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其出具了相关文件,开发企业也补交了土地出让金。该负责人表示,开发商补齐相关手续后,该中心才为聚英河畔发放预售许可。不过至于何时接到举报,何时补办手续,段培虎表示“记不清”。

  当天下午,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肖勇向记者解释了这其中发生变化的原因。

  肖勇解释,当初这宗土地出让时使用性质为住宅,用于建设租赁用人才公寓。后期,一部分人才提出,长期在此居住没有产权,并向房产部门反映。房产部门考虑到人才意见提出相关建设,为服务于引进的人才落户,相关部门报请界首市国土资源规划委员会研究同意并审批,开发企业补交了差额的土地出让金。

  此后,聚英河畔开发单位相关负责人李攀解释,出让土地用途变更是需主管部门同意之后,还要经一次土地封闭评估,提高土地出让价格,企业把土地出让的剩余差价补齐,双方签订一个补充协议即可。变更过程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八条、第四十四条等相关规定。

  那么,变更过程中企业补交了多少土地出让金?7月19日,李攀回应,该公司了补交了700多万元的差额出让金,但记不清后期土地用途变更是否有公示。

  那么,这样的楼盘又向哪些人销售呢?

  7月16日,肖勇介绍,经界首市国土资源规划委员会研究同意,在纪委监督下,拿出部分房源销售给需要的,仅向国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大中院校毕业生,不向社会公开发售。“没有单位的引进人才证明,他们是不允许销售。”

  界首市城乡建设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聚英河畔是面向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包括界首市企业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出售。“引进人才是指985、211院校或者研究生毕业,副高及技师以上职称等”。7月19日,该公司负责人李攀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引进人才也包括通过公务员考试招考进来的毕业生。

  但在售楼部,销售人员为什么没有强调只向引进人才出售,而是针对公务员、国企、事业单位职工?肖勇称,政府一开始定的是只向引进人才人群销售,但是该市的人才引进政策比较晚,“从2016年才实施”。“过去考进来的大学生不算了?过去考进来的大学生他们说也需要。”最后,政府就把这个范围扩大了。李攀也承认,聚英河畔的确也面向2016年前该县人才引进政策实施前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符合上述要求的人员销售。在其看来,之所以将租赁房项目变成商品房项目,既是服务于当地人才引进政策,也是考虑公司效益。

  据介绍,该楼盘约500套房屋用于出售,剩余两栋房约200套房源是作为出租用的租赁房。这也是服务于引进的高学历专家。在肖勇看来,该项目并不是集资房,“集资房价格不可能这么高”。而且该地块土地性质也没有更改,只是土地用途发生变化。

  选择性销售违反社会公平原则

  针对这种选择人群的销售方式,安徽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彭鹏认为,人才政策是服务城市未来发展,该楼盘扩大销售范围,将以往公务员纳入进来,很明显没有政策可依。“人才引进政策不能成为一种补偿性政策。”

  所以,在彭鹏看来,既然可以面向过去的公务员等人群销售,那么楼盘开发商这种选择人群的销售方式,显然违反了社会公平原则。“开发商没有权利把自己的房子卖给特定人群。”彭鹏认为,甚至或会引起争议的是,该公司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歧视消费者之嫌。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陶伟 实习生 王武洋 张前龙 文/摄

编辑:高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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